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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操场“碰撞” 法官帮两家平讼解纷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9 17:44:00    

课间游戏的操场,本是学生放松身心的场所,却因一次意外摔倒引发纠纷。近日,海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,通过法官耐心调解与教育引导,不仅促成双方学生家庭达成和解,更推动学校筑牢安全防线,实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社会效果。

这场意外引发的纠纷是,高中生郑某与姚某在校内操场课间活动时发生碰撞,姚某不慎将郑某摔倒,导致郑某严重受伤住院。因双方均属未成年人且家庭经济困难,赔偿问题一度陷入僵局。郑某家长起诉至法院,要求姚某及学校共同承担医疗费、护理费等损失。
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发现此案具有典型意义:首先,该案中,学生心智不成熟,双方均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且事故源于嬉闹时的疏忽,双方均有责任。其次是学校责任争议,操场是开放活动区域,学校是否需承担责任?最后,原被告双方经济困境,高昂治疗费让两个家庭雪上加霜。

调解过程案件承办人张明琳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组织调解,对姚某进行引导教育,让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,并向姚某的监护人阐明《民法典》规定的监护人责任;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向学校的负责人释明其应该承担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,指出学校在课间巡查中的不足。最后,法官对郑某的监护人耐心解释,结合原告自身活动风险,合理降低原告方的赔偿预期。 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姚某一次性赔偿原告7.5万元,法院依法判决学校承担相应责任。

案件虽结,但法官的工作并未止步。庭后,张法官对姚某开展“一对一”心理疏导,帮助其认识错误、放下包袱。同时,建议学校加强课间安全管理、增设安全教育活动。事后,该学校热情邀请张法官,希望他能进校开展“校园安全法治课”,从案例入手预防风险。 此案中,法官既明辨了是非,更传递了司法温度,希望孩子们在阳光下安全奔跑。

全媒体记者 张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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